地毯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某府某县某村有李姓者,大唐皇家宗室百代后裔,年逾五旬,世称李翁。其家不甚富,然亦小康。偶见邻人晒地毯,初不识何物。隔墙而问,邻人曰:“此乃西洋进口之奇物,名曰地毯。”再问:“何用之有?”对曰:“铺之地,人或立其上,或坐其上。”李翁放声大笑曰:“何奇之有?吾家早有此物。且已祖传百代!”遂将自家之旧蓆一片高悬于屋外,邻人望之大惭,收其地毯,未敢再提地毯二字。


李翁命其长子写史学之论,考察研究自家地毯产生之年代及发展。其长子执教于某名牌高校,日下千言,故能一挥而就,题曰《吾国地毯》。文成,于院内朗声诵之,其辞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三皇兮五帝,种竹于浦畔;夏商周兮三代,成竹于胸间。蒹葭兮苍苍,白露兮为霜。受日精兮白昼,采月华兮长夜。割之兮野外,劈之兮庭院,编之兮室内,铺之兮地上。冬暖兮夏凉,春温兮秋爽。经汉唐兮千载,历明清兮百代。吾不知其名兮,字之曰地毯。”

邻人闻之惶惶,闭门数日。


李翁意犹未尽,命次子写比较地毯之论。其次子留洋英法德俄诸国,虽未得学位,然已于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百篇。比较之论,手到擒来。文成,诵之于邻人之门前,其文曰:

“邻人(neighbour)地毯之材质来源于羊毛,从理念(idea)上分析虽然具有与地(earth)的参照系统内的可比性,而实际上与地毯之地之文本(text)意义已存在对接吻合之不合理性,故不可冠以自荷马至拉伯雷的话语内涵中渗透着人文精神的地字。其色为红(red),以弗洛依德理论分析之,红色之视觉现象与人体内流动液体之视觉现象的光谱定位图示可以得出虽不相同但却相类的暗示性的不可接受性。我家那承载着五千年文明(civilization)史的蕴含着千百代人聪明智慧结晶的在集体无意识层面上体现现代人文关怀的地毯,经历百年风霜后外观的光谱测定虽然不可肯定但总体上还可以大致定为介于绿橙之间并且与人肤色有着一致性的黄色(yellow)的定性充分表明后结构之建构的理性意义与不可比之分析而实为华夏文明之象征。”

邻人闻之愕然,呆若木鸡,不知肉味,达三月。


李翁之女,著名美才女也。人称文姬转世,易安附体,微博粉丝几近千万。虽未得父命,亦撰文以示其才。文成,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嗓音柔美,舞姿曼妙。歌其文于邻人之庭。其辞云:

“静静的云,轻轻而无声的雨,穿越了时光的隧道,触摸着千年的苍桑。闪烁着晶莹光芒的泪珠,伴着玫瑰色的畅想,湘江之畔的誓言随风飘向苍茫。我不是无言的凝眸,不是风吹雨打后即将凋零的花,我是承载着千年中国梦的地毯。苦涩划向温馨的芬芳,沉重抛却虚伪构成的奢华。我愿用我美丽而忧伤的生命,陪伴你浪迹无边的天涯。仰望着繁星密布的夜空,突然划过一道黯然忧郁的星光,我默默地对着你,谦卑而又潇洒地向你倾诉告白,我,是那深藏着不渝爱情的地毯。”

邻人闻之,吐血三升,昏迷半载。


李翁之幼子,尚蒙,不能文。某日玩于邻宅,坐地毯之上,不见竹刺破手,且柔软无比,不类自家之物。回告翁曰:“若吾家之地毯为地毯,邻家之地毯则非地毯也。”李翁曰:“吾家之地毯乃真地毯,而邻家之地毯实乃一蓆子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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